2011年8月28日星期日

有“第四权”才能确保三权分立


今天大陆的大学生包括研究生其实还是不理解什么是三权分立,他们可以告诉你就是立法、司法、行政的分立。但是,当你问:这三者里面哪一个才允许有党员?他们的无知就露出来了。大学生尚且如此,一般人更可想而知。所以,请大家在大谈革命之前,不要忘了启蒙。

司法与行政上,海外自由世界的公务员是不能有党员身份的,包括法官、警察和军人,他们不但不能入政党(不管什么党),也不受执政党条规管制。他们只服膺于公务员条款,除非触犯严重的错误,并经过中立调查团的调查认定,否则是终身聘用,不能被随意开除的。这么做能确保他们的服务与效忠对象永远是人民,不会因执政党的更换而受到影响。

一个国家要建立真正的民主共和,单靠三权分立还是不足的,它还必须有独立的私人大众媒体,只有独立媒体担负起祛魅和监督的功能,才能确保真正的民主。因此,独立的媒体也称为第四权

有些一党专政的国家,比如新加坡,表明上看似三权分立,但其实质还是非民主的。因为它只有官媒,无法发挥真正的祛魅与监督功能,人民(特别是大多数受中文教育的族群)不但不知真相,反而因官媒长期的误导而变成是非真假不分的愚民了。所以说第四权才是民主政体的必要条件。

最后要特别强调的是,不可混淆信息通讯自由与新闻自由两者在性质上的区别。不要以为没有中共国式的防火墙(GFW)就是有新闻自由,这是两码事,不可不察。

(第一段答案:立法)


『本文链接:《公务员能入党吗?万万不能!》(8/2011)』

3 条评论:

  1. 启蒙先生您好;我推特用户名;胡智。我在谷歌(主权在民)发表了个体主权观点,我认为今天所以民主国家都不是真正民主国家,只能够说是民主初级启蒙阶段,我的主权在民才是人类真正的民主。你说媒体监督,在西方民主国家也不能够起到太大作用,人民还是被欺压和压迫,人民还是被政府欺骗和忽悠,我思考来思考去,只有彻底实现主权在民,才能够实现真正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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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的观点是国家是全国人民每一个个体共同组建的国家,没有人民就没有国家和国家政权,国家政权的来源与全国人民每一个个体的授权,国家政权包括政府的行政区和立法权与执法权,这些权利都是人民赋予,这些权力的主权必须还掌握在人民个体手里,国家政府拥有的只是一般立法权和执法权,真正主权还是在人民手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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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并回答你的两个回复。。不同意你说西方国家媒体监督不能够起作用的说法。。西方的媒体是非官方经营的,在媒体监督下,人民的主权才能够体现。。“主权在民”这说法没错,但它必须是体现在立法权上,所以立法议员必须经过民选才能产生。你认为政府可以拥有立法权和执法权,这不正确,政府若拥有立法权,人民就只能俯首称臣,主权就不在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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