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9日星期六

五大理由能为你提供政治庇护

“政治庇护”是指个人受到了国家政权或不法社群的迫害而向国际社会寻求移居的一种人身保护。一个人若遭受到上述的迫害而向他国寻求庇护,那么他的身份就是“难民”(refugee),国际公约规定缔约国有责任遵守《不遣返原则》(Principle of non-refoulement)而对难民提供政治庇护(receive asylum)。基于这个原则,各缔约国自己也通过国内的难民庇护法,如美国是section 208, INA.. 

难民首先必须证明他在国内受到“迫害”(persecution)或在回国后会面对人身危险,才有资格向庇护国提出申请。“迫害”包括被恐吓、殴打、绑架、囚禁、坐监、酷刑、性侵犯、杀害和人身自由受限等行为,也包括看似不严重但若不停重复则会让人不可忍受的行为,如骚扰。

难民在提出受到迫害的申诉之后,还必须提出被迫害的缘由不是由于自己的过错所致。以美国为例,难民至少必须提供下列五个理由中的一个,才能成为合格的申请人。如下:
1.       你的政治立场political opinion)。可以是反政府,也可以是亲政府;其他如工会活跃份子、示威的学生、政党人士、政府成员等,只要是因为政见不同而遭到迫害就合格。

2.       你所属的社会群体(social group)。因共享某些属性如血缘、地缘、家族或性取向等你无法或不需更改的关系群体,如宗亲团体、家族、教育群体、同性恋群体等。你因为这个所属的社会群体而遭受到迫害、骚扰。

3.       你的种族race)。因为你的肤色、起源地、背景等因素而受到迫害。如一些国家的少数民族。

4.       你的宗教信仰(religion)。无法实践你的宗教生活,或者因你的宗教信仰而受到迫害。如中国境内的法轮功、东方闪电、全能神教等。

5.       你的国籍nationality)。因你的国籍而受到居住所在国的迫害。你可以向第三国求救。如居住在洪都拉斯的萨尔瓦多人。

对有些难民,他可能同时具备多个理由,如在中国境内的藏人,他就可能同时具备34个理由。只要任一理由成立,他就能获得政治庇护。(这正是中共限制藏人行动的深层原因)

难民不必因无法证明加害者是一国之政府而感到疑虑,他只要证明自己是受害者就行了。侵犯人权的政府为了隐藏罪行,一般都会有意或无意地通过第三方的某些人或组织而实施加害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对象如某个警察、军人、民选官员、行刑队甚至非政府控制或政府无意控制的单个民兵、游击队都可以是难民的指控对象。(当然也有一些迫害与该地政府无关,这仍然不妨碍难民提出庇护要求)

难民在什么时候可以提出政治庇护?如果有合法身份入境,他可以在抵境后(必须在一年内)聘请律师向当局提出请求(全部费用约45千美金),若是这样,他可以自由等待过庭,一般上申请后一年内会得到结果。这个叫做主动申请;

另一种情况叫做被动申请,就是某人在抵境后因其它理由被当局强行遣返,该人若在遣返前告知个人在原居住国有任一上述五种被迫害的理由,也可获得暂时居留,虽说是暂时,但距离最后过庭时间可能长达五年之久,在这五年期间护照被扣留,不得离境,有心当难民者必须有这个心理准备,因为你身在异乡,极难提供受迫害的证据。

另外,若是非法入境,则要准备坐一段长时间的牢(少则半年)来等待过堂,即便有亲属朋友能保释,也少不了要被关一、两个月,保释金一般在五千美元上下。有心叩关的人要做好心理准备。

最后,有一点必须让大家知道的,是中共国既是国际公约人权条款的签约国,也是难民条款的缔约国。可是,中共不但没有尽力维护国内的人权,反而不停破坏与侵犯公民的人权,致使中共国成为非战争时期世界上最大的难民输出国;另外,对来自朝鲜的脱北者,中共也没有遵守不遣返原则,反而辩称他们不是战争难民而将他们悉数遣返,导致他们回国后惨遭金家政权杀害。中共的这些没诚信和不人道的行为,已经彻底使它在国际上信誉破产,也使国际社会对它执政的合法性产生怀疑。


本文链接:《遣返脱北者,中共又一次践踏国际法》(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