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8日星期二

西方颠覆?地方革命?


北非自突尼斯首发茉莉花革命以来,已经陆续进入革命体系(revolutionary system)的成熟时期,形成了阿拉伯之春运动。世界上的民主国家对这种令人鼓舞的现象纷纷给予喝彩,唯独中、俄、伊、朝等国不高兴,认为这是西方国家势力颠覆造成的结果,而不是北非人民自己的意愿和决定。
 
中俄等国的这个说法正确吗?到底北非人民是受到西方势力的蛊惑而行动,还是因为不满独裁政权的暴政而行动?要判断这个说法的正确性,就须要从革命与革命战争的特征来判断。

如果是西方的颠覆,那只能形成对一小部分人的影响,也就是西方只能指使一部分人叛乱而无法形成大规模的革命,因为相对于独裁统治而言,独裁体系的封闭系统对广大人民的思想控制更有效。而如果系统对大部分人民失效,那就证明了是独裁统治的失败,失败原因可以是体制本身的不正义和统治手段的不得人心所导致的人心思变。

从北非诸国的转变看,它们主要还是因为发生了革命。也就是说有绝大部分的人民参与叛乱形成了革命战争(revolutionary war)。而只要是革命战争,它就有以下的共同特征:
  • 革命目标以匡扶正义(推翻独裁者)为主,而不是其它(如领地、生活等);
  • 革命方式有可能先在国外建立基地并在时机成熟时在国内形成气候;
  • 革命范围从叛乱开始并逐步扩大占有领地与获得越来越多人民的支持;
  • 革命阵营里尽管派别林立,但还是同仇敌忾,携手合作;
  • 革命战略是消耗战和游击战,以保存本身元气;
  • 革命成功后,革命团体可能仍然分裂,但会有一个具号召力的集团获得国际承认而负起整合与重建的任务。整合过程长短不一,短的几个月,长至几年;而重建过程则需要漫长的几十年。

以突尼斯为例,它的经济实力在北非是最好的,但仍然免不了发生革命。革命之初,以国际社交网站为基地,并在以年轻人为主流的人民身上形成气候,造成统治阵营里的高级官员纷纷倒戈,到最后导致最高统治者投降下台。其它如利比亚、埃及、也门等倒台的方式莫不与此大同小异。

一个系统的崩溃首先必定是由于该系统是封闭的,然后是内外差距使系统内部不可避免出现熵增(病变或溃败),并因这个不稳定态而导致势函数变化而突变(解体),忽略了系统内部长期的状态而纯粹怪罪于系统外的作用力,这不是正确的认识思维和逻辑判断,而是病态的仇外情绪在作祟。

『本文链接:《叛乱、革命、内战都有国际法的权益地位》(12/2012)、《什么是革命的必要条件?》(8/2011)、《他国不得干涉一国内政?才不!》(9/2011)』

2012年12月17日星期一

叛乱、革命、内战,都有国际法的权益地位


叛乱、革命、内战是三个“家族相似”(维特根斯坦语)的概念,一般人使用都很随便,但是国际法对它们却是有一定的界定,界定错误就会导致不同的政治和法律效果,所以我们还是得认真对待,谨慎从事。

叛乱(insurgency),是指一国之内某些意图破坏政府组织、窃据国土,或以非法手段变更国家宪法以及颠覆政府的团体,也称叛乱团体。叛乱一般都是突然发生,夺得了部分领土。叛乱团体若能证明自己是正义的(被压迫)并能与政府军形成对峙,则其地位就有可能在其后获得国际承认。

为了匡扶正义,使叛乱团体与执政团体各自遵守约定,减少互相伤害,并损害外国侨民与其它国家利益,国际法赋予叛乱团体某种法律地位和权益,例如叛乱团体的军事措施,执政团体不得视为是恐怖或海盗行为;叛军若被逮捕,不得残酷虐待或杀害,应一律视为战俘,享受战俘待遇。可是这个规定在过去很少被发生叛乱的执政团体承认与执行。无论如何,非人道对待叛乱团体还是要受到国际谴责的。

叛乱如果得到人民广泛的支持,就演变成革命。革命(revolution),指的是以一种暴力抗争的方式来推翻既有的政权,对于执政团体来说,暴力变更显然就是非法且不可接受的,但对革命者而言,则是因为没有其他途径可以达至变更国体这个目标所采取的非常手段,具有正义的合理性。中国人把革命叫做“起义”,道理就在这里。

革命一定是来自人民,其对立面是反革命,因此也一定是指执政团体。在21世纪,由于国际法的修订,反革命一方如果动用军队进行对人民的杀戮,则构成反人类的行为,情况危急的话,就会引发国际干涉(参见拙帖《一国内政他国不得干涉?才不》)。

中共靠革命起家,但立国后却将“革命”一义绝对化,把反对者一律视为“反革命”,将他们抓去坐牢或枪毙,这个做法不但于理不通,且违反正义精神。中共在90年代后将这个罪名改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个罪名的荒唐在于它将个人表达思想的权利曲解为是叛乱团体的颠覆行为,形成典型“因言获罪”的思想迫害。在21世纪,这样的指控不只欠缺正义性,也是完全违反国际公约的。

革命必须有大部分的人民参与才能构成,也就是说,人数是决定因素,但具体要多少人才算革命,这个界定还是模糊的,但是一般也必须构成对执政团体有力的挑战才能算是革命。这个挑战不一定是指在前线冲锋陷阵的叛军,也包括后方支援和态度上反对执政团体的成员。

支持革命者都是企图改变现状者,这也就与安于现状或既得利益者冲突,如果两造人马都具有一定的人数,就会构成激烈的斗争和暴力冲突,这就是“内战”(civil war,也叫做“公民战争”。

革命可以是内战的原因,也可以是内战的结果。它可以是,革命产生了内战,并在最后推翻了政权,获得统一,如中华民国的建立;也可以是,国家一开始因内部歧见发生内战,之后又异军突起,爆发革命,继而夺取了原有政权,如1917年的俄国革命。

只要有内战,就会进入“交战状态”(belligerency)。这时候叛乱团体就有获得国际社会承认的机会,不过这是一个政治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也就是叛乱团体本身是否具有正义性的界定问题。若获得承认,则叛乱团体就具有合法开战的权利与职责,具有国际地位,可以接受各种国际支援(包括军援),也有权利管辖其所控制的领域。

叙利亚自由军在与阿萨德的政府军激战一年半之后,终于获得了欧盟和美国以及其他国际社会的承认,也就在于它获得了应有的革命正义性,自然也就获得了叙利亚的统治权。与此相反,阿萨德的政府军由于从一开始就滥杀无辜,违反了21世纪的文明准则,失去了统治的合法性,因此也就被国际社会所唾弃。

了解了“叛乱”、“革命”与“内战”的关系及其相应的国际权益,我们就能清楚认识到统治的权利与革命的权利都是同时存在的。一国政权之统治若无法满足其人民的需求,则人民有权要求它下台,它也只能乖乖下台,若它动用军队射杀反对它的人民,则国际法规定国际社会可以协助该国人民革命并推翻该政权。这也正是“造反有理,革命无罪”的最佳依据。

『本文链接:《他国不得干涉一国内政,才不?》(9/2011)、《正义的蛋糕该怎么切?》(8/2011)』



2012年12月2日星期日

中共化的马克思理论不具有特殊性


真理具有普遍性,也就是说这个道理是中外古今都适用,如果有人反对这个说法,且认为自己的道理是只适合自己,是自己所独特具有的“特色”,那么他所说的就不是真理,而是歪理、邪理,因为他的这个理欠缺普遍性。

中共把这个刻意“特色”化的做法说成是一种“特殊”,也就是说它具有相对于普遍性的“特殊性”。这个说法正确吗?答案是错了。

错在它混淆了“特殊”与“特别”的意义。在哲学上,“特殊”(particular),它是相对于普遍(universal)而言。比如下例:

普遍性:高校,  教授,  讲堂
特殊性:浙大,教授,401讲堂

普遍性是指类项目,而特殊性则是指其内的个体项目。所以,从特殊我们可以推论出普遍,这是因为特殊性可以通过语言化为概念再转化为普遍性的概念,一切知识真理都是如此形成的。这个普遍性也就包含着客观性。

也就是说,个人的经验虽然是主观的,但因为有概念的共同认识,在逻辑推论的协助下,经过公开审查之后也能超越个人的主观性,而具有客观性并形成普遍性。

大学之所以叫做university,其道理也就在于它是研究和传授普遍性(universality)知识真理的地方。这些普遍性知识,具有的不只是事实,其背后也包含着价值,也就是普世价值(universal values)。

中共反对这些说法,反对真理具有普遍性的说法,总认为这些只是“西方”一面之词的邪说,也反对普世价值,而其所推崇的所谓真理却更是逃避公开审查。由此可证,中共所谓的“特殊”并不是类项目其内的个体项目,而是不兼容的另类(extraordinary)或异常(unusual)

特殊是允许个体拥有自己的特色的,比如上例的浙大,它也拥有自己作为大学的特色。但是以“特色”来反对普遍却是毫无道理的,以为自己有特色就是一种特殊,因此就可以不认同普遍,其实是一种认识上的错误。中共认为自己的特色是一种“特殊”,而其实它想传达的是“特别”(special)的意思,也就是发生了概念上牛头马嘴的错误置换。

这已经不是《九评共产党》所说的“滥用特殊性”,而是彻底误用了。这不会是出自无知,而是想故意撒谎来欺骗一般民众以达到它非法统治的目的。

『本文链接:《中共国只有高校,没有University》(10/2012)、《中共反普世价值是自死路》(6/2012)』



2012年11月26日星期一

西方的极权政体更不适合中国

共十八大会议上指出,坚决不走西方自由世界的“邪路”,这话赤裸裸地显示出大汉沙文主义心态,也把自己和世界对立了起来,更反映出中共中央的老人们的实际智商只是相当于一个十多岁的小孩。
不走“西方的邪路”这话的真正意涵是要走“东方的正路”。问题是:中共国目前的极权政治体制是东方的吗?

对政治体制稍有认识的人都知道,极权主义统治是上个世纪才出现的政体形式,共有两种,其一是共产主义(Communism);另一是法西斯主义(Fascism)。这两种主义的意识形态都源自德国,其政治哲学也是滥觞于德国的非理性哲学。

共产主义出自德国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其后被前苏联采用,加入了列宁、斯大林、普列汉诺夫、布哈林等人的思想,之后又第三手传入中国,再加入毛泽东思想,形成一个思想大杂烩,其权力的集中与应用也到了空前,成了政治哲学上的绝对主义(absolutism)。由此可见,共产主义根本就是来自西方的产物,与东方毫无关系。

至于法西斯主义,则是1920年起源于西方的国家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缩写是纳粹党)和1921年的意大利国家法西斯党的政治理念。至于也奉行法西斯主义的日本则迟至1926年(昭和元年)才正式建立法西斯统治。德、意、日被称为世界三大“邪恶轴心国”。可以说,法西斯主义也是来源于西方,日本虽地处东方,即使不能说它是法西斯的受害者,至少它也不是始作甬者。

共产主义和法西斯主义虽然同为极权形式,但两者却是互相排斥,也同时排斥自由民主主义。前者被称为是左派,后者被称为是右派。它们的共同点显示在权力的获得、运作和统治方式上,都是主张集体主义、国家主义和严密的社会组织化、残酷消灭反对人士。请参阅拙帖《共产党与法西斯是反目的亲兄弟》)

中共国到底是属于哪一种形式的极权主义?至今为止,中共统治了中国62年,从其统治实质和对乌托邦的追求来说,其前三十年奉行的是共产主义,强调阶级斗争的“共产”,追求无产阶级专政,但这个政治空想破灭;后三十年则转向为法西斯主义,强调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追求汉族中心主义和红色权贵壮大的“共富”。(参阅拙帖《中共转型,转成什么型?》)

不管是前三十年的共产主义还是后三十年的法西斯主义,中共统治的极权形式不变,体现在:军队非国家化、党政合一、政经合一、政教合一、教育法西斯化、文学艺术和学术党化等实质上。这样的极权体制,是彻头彻尾源于非东方的西方制度!中共对内谎称不走“西方的邪路”,其实却正是在“西方的邪路”上昂首阔步!

谁还认为中国当前的体制是东方的,不是无知就是骗子。

『本文链接:《“不走老路、邪路”:中共正式宣布转向法西斯主义》(11/2012)、《中共转型,转成什么型?》(8/2011)、《共产党与法西斯是反目的亲兄弟》(8/2011)、《“九有”入藏寺,正式印证中共国政教合一》(2/2012)』

2012年11月12日星期一

“不走老路、邪路”:中共正式宣布转向法西斯主义


胡锦涛在中共十八大会上宣布,说要:“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这个不走毛泽东时代的“老路”、也不走西方自由世界的“邪路”的说法,暴露出它有如清皇朝“天朝上国、万邦朝贡”的妄自尊大心态。不走毛时代老路可以理解,但把今天的国际世界说成是“邪路”那就未免太自以为是了。

21世纪的今天竟然还有国家如此故步自封,其自闭程度也未免令人瞠目结舌。事实上,中共从邓小平"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其所汲取的种种精神和物质文明,又有哪些不是来自于"邪路"上的成就?如果中共真的反对"邪路",那么就应该像阿凡达一样,自身开创出不同于西方理性所带来的文明成果!

可惜理性的逻辑世界只有一个,中国人也不是阿凡达。中共用尽了种种诡辞,以为能够靠伪装来欺骗世人,但结果还是不经意间暴露出它狰狞的面目。

世界上只有一种政体是既反共产主义,又反民主主义的,那就是法西斯主义!中共18大报告宣称"不走老路",那就是不回去毛泽东的共产主义路线;但它同时也宣称"不走邪路",那就是拒绝民主主义路线。世界终于清楚看到:中共正式宣布转向法西斯主义!!

(有关法西斯主义在这方面的特性,请参阅拙帖《共产党与法西斯是亲兄弟》,这里就不赘言了)

另一方面,"不走老路"的说法也完全反映出中共的理论界已经进入严重的逻辑混乱和神经错乱阶段。如果"不走老路",那么就必须摒弃毛泽东思想,可是它又坚持毛思想是"永远正确的主导思想"(新华社)。不去毛又不想走毛路,还不断坚持毛的老路思想正确。这不是神经错乱是什么?

当中共国神经错乱地宣布它正式走向法西斯主义,文明世界的势力均衡自此将严重产生变化,世界可能动荡的警钟已经响起,国际社会千万不能掉以轻心了。

【本文链接:《共产党与法西斯是亲兄弟》、《中共转型,转成什么型?》、《神经错乱的马克思主义》】




中共国为何笼罩在德国哲学的阴影下?

对中共国的哲坛有所认识的人一定会发现到,它基本上是笼罩在德国哲学的阴影下,如康德、黑格尔、马克思、胡塞尔、海德格尔等人的哲学,他们的作品都是大陆学者研究西方哲学的"显学"。此外,对德国非理性主义哲学的赞许和推波助澜也是学界常见的现象。

大陆的西方哲学教科书里是没有包含美国哲学的,仿佛西方哲学到了马克思就到了尽头,课堂上基本也不教美国哲学,偶有提到,也是贬抑多多,显现出不屑的样子。

为什么会是这样?当然你可以说是受了前苏联的政治哲学的影响。这无可否认是一个因素,可是除了列宁,我们也没看到其他被重视的苏联哲学家,事实或者是前苏联根本没有重大的哲学家。

针对这现象,我个人却有一个看法。那就是中共建党和立国之初正好是德国文明时期,领导人看到了德国文明闪光的一面,于是就以德国哲学为学习榜样。这本来没什么不妥,问题是当德国文明已经衰败,并且被美国文明所超越之后,中共却缺乏一种与时俱进的眼光,仍然固守在旧有的认识之中。

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历史:现代的世界文明是从欧洲文明开始的。16世纪文艺复兴,意大利成为世界文明中心(1540-1610);17世纪英国开始工业革命,成为世界文明中心(1660-1730);到了18世纪,法国超越英国成为世界文明中心(1770-1830);19世纪则是德国成为世界文明中心(1830-1920);二战之后,美国超越德国成为世界文明中心(1920至今),其地位至今未变。目前也没看到任何可能成为其接班者的迹象。

必须说明的是,所谓世界文明中心,也即是"科学活动中心",根据日本科学家汤浅光朝的说法:凡是某国家科学成果超过同期内全世界科学成果的25%,该国即处于世界科学活动中心。

引人深思的是,科学活动中心对科学的划分时段也非常适用于哲学,不过在时间上要推前半个世纪,这可能是哲学作为"科学之母"较具有前瞻性的缘故。这个现象也充分说明了真正使一国强大的"利器"是哲学,之后才是受到激发的科学。鄙视哲学而想在科学上壮大是无知而徒劳的。

大致上说,意大利是因为出现了人文思潮,才有了文艺复兴;英国是出现了经验主义,才有了工业革命;法国是出现了启蒙运动,才成为世界文化中心;德国是出现了非理性哲学,才成为发动两次世界大战的强国;美国是因为出现了实用主义,才成为今天的超级强国。(具体哲学人物这里就不罗嗦了)

中共当初跟随了德国哲学,却没从德国的错误中汲取教训,更因为老人政治的惯性与僵化思维,拒绝与时俱进,形成了它的认识错误,出现了反美就必须反美国哲学的错误思路。

这个错误,其后果非常严重,由于思维深陷辨证法的泥潭,无法清楚认识世界的大局与趋势,由此建立的错误价值体系使中国长期出现灾难性的人道与生态危机。据调查,在共产党的统治之下,非自然死亡的人数已过亿;而生态的破坏,更导致中国地形图从原有的绿色变成一片土黄色(如图)可以说,德国哲学不只使欧洲人陷入灾难,也使中国人遭受池鱼之殃。

是走出德国哲学迷雾和破除德国哲学荼毒的时候了。

『本文链接:《唱红歌是非理性运动》(8/2011)、《神经错乱的马克思主义》(8/2011)、《中共的惯性与僵化思维祸国殃民》(2/2013)』

2012年10月19日星期五

中共国只有高校,没有University


读者们一定会觉得我这个题目很奇怪,高校就是大学,就是University,中国大学的数量世界第一,我竟然说没有,这不是痴人说瞎话吗?没错,中国的确是有许多学府是叫做“大学”,一般也把它们叫做“高校”。但是,我们必须要问,大学是用来干吗的?大学的精神是什么?

中国传统并没有今天系统性的教育制度,今天的大学包括教育制度其实是沿用西方的教育体制,既然这样,我们就要了解西方的大学到底是什么东西?其教育精神又是什么?

大学在英文里叫做University,是universe 和sity的复合,universe 就是“宇宙”,sity就是一个多元的聚合体,可见University就是宇宙间多元知识的聚合体,含有无限时空宇宙的普遍真理性(universality)(一般称普遍性)。

大学里一切知识学问必须具有普遍性,这是学科内涵的大前提,也是一切学科成为科学的必要条件。就是说,没有普遍性的学问是不成其为学问的,也自然无法形成学科。而普遍性的确立是必须经过验证和确证的,不是某个人或某个机构或权威通过命令就能具有的。

确定某知识具普遍性与否是要通过民主的方式作公开检测,并在“互为主观性”(Inter-subjectivity,大陆译为“互为主体性”,意思有所曲解)条件下被大家所承认。承认某知识具有普遍性也就是该知识在任何时空下都是“正确”的,尽管演算或装载的文字或符号有所不同,但其真理性是不会因时因地而不同的。

现在让我们看看大陆的大学是否是University?很明显,它不是!它的所有学科都必须印证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性,即便是自然科学也不能幸免,最糟的是社会科学,简直是被彻底强奸了!许多所谓的学科根本就不具有普遍真理性,如“中国语言学”、 “西方经济学”“中国逻辑学”等等,刻意将各种学科强硬划分为“中国”与“西方”,而忘了一切相似学问都在一个同一的论域中,用哲学的行话就是否定了本体一元了。

(上述学科说法的错误是: 语言学本就涵盖所有语言,这么说好象有多种语言学;经济学本就涵盖一切地域的经济活动,要强调对某地域的研究可以说是“西方经济活动研究”,但不能用XX学的表述方式;逻辑学也是同理,这个道理就像我们不能说“中国物理学”“西方生物学”一样。)


此外,大陆大学里还有许多科目都被冠上“马克思主义XX学”这样的名堂,如马克思主义伦理学、马克思主义宗教学、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等,这些学科到底又有多少真理性呢?这些错误大致都与上述的学科相同。甚至有些学院学系也是欠缺普遍性的,如“思想政治系”(也称“政治教育系”)、“社会科学系”(其实是毫无科学成分的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伪装表述)。


官方做出的解释是这些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科学系,问题是打着外来马克思旗号的学科又能有什么中国特色?马克思不正是彻头彻尾西方的货色吗?官方的努力是想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但是其结果却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化了。

大学学科内涵缺乏普遍性,又想强求学者学生信服顺从,那就只有诉诸势力权威,除了吸收超量党员当学者外,还建立学生干部的告密制度,这么一搞,大学最主要的独立思考精神和民主科学精神就荡然无存了。与此同时,为了持续控制思想,大学最重要的三种自由:讲学自由、研究自由和出版自由也被剥夺了。

当支撑大学的几种属性都严重缺失,大学还能叫做大学吗?显然不能!它已经沦为政治的忠实婢女了!去年美国耶鲁大学的校长称中国的大学其实就是一个笑话,这话虽然刺耳,却是中肯和可悲的事实。

大陆把大学叫做高校,而在海外,所谓high school 指的却是高中,高中只是启动学生的好奇心和灌输知识,并不是寻求真理(即科学研究)的University,大陆把University叫做“高校”,这个名称倒是名副其实,实至名归了。


『本文链接:《两种被挟持的真理》(8/2011)』
高校里的高级五毛

2012年10月10日星期三

治国无方:中共的“动机论”统治术

中共国长期以来以美国为假想敌,由于思维方法的错误,领导者也敌视美国的实用主义哲学,并把实用主义的帽子套在政治批判对象上。学界因没有独立性,也盲目跟进攻击,这又加重了政界的误解,于是触发了一个错误的认识循环圈。

例如,文化大革命年代,林彪批判刘少奇是实用主义的最大走资派;林彪倒台后也被批判为实用主义者;邓小平为右倾翻案,也被四人帮批判为实用主义者;四人帮倒台后,理论界也批判他们以实用主义为篡党夺权的理论武器。类似这种矛盾的现象至今尤存,不久前也有人将这顶帽子套在温家宝头上。

国内学者批判实用主义,都是带着不客观的政治偏见,刻意扭曲学理以符合“政治正确”的需要,甚至美其名曰:在马克思观点下的实用主义。一般对它的批判言辞是:相对主义、只求目的效果不择手段、脱离了思想的行动、是一种唯心主义的真理观等。这些批判都是片面和不确实的。

实用主义最为中共诟病的一点是詹姆士的说法:不强调最初的原则而强调最后的效果。中共学界认为这样得到的效果是不可取的,因为它欠缺“善”的动机。这个说法实在是最大的误解了实用主义作为一种实效哲学的真理观。

在我解释什么是实效哲学之前先看看中共又是以什么方法治国?中共治国靠的是“动机论”,即认为只要有良善的动机就能够把国家治理得当。于是我们看到各种“伟大、光荣、正确”的口号震天价响,各种头痛医头、脚通医脚的治国方案纷纷出台,可是结果却远离目标,甚至与最高的“社会主义”南辕北辙了。

动机论者最大的毛病是认为善因必然会导致善果,可是事实并不如此。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南京的彭宇案。彭宇好心搀扶跌倒的老人却反被告上法庭,法官判他赔偿7万元。法官自以为是“惩恶扬善”的判决却导致全国人民从此对跌到的老人敬而远之。

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佛教徒认为购买活动物放生的行为可以带来“爱护动物”的美德,可是其结果却是造成更多动物被捕捉来贩卖。这种对当下仁慈却导致残酷后果的哲学正是动机论最大的弊端。

中共的种种政策均与此类似,如高调表扬见义勇为致死的精神却导致国人从此不敢多管闲事以免招致死亡;苦多仇深地表扬某人某事结果反而更使人们远离他们要表扬的目的。

又如当年8964之后,统治者为了“教训”学生不闹事,颁布了北大和清华的高校军训令,结果反而促使全国最杰出聪明的学生纷纷转考他校,导致生源水平下降,最后不得不收回成命。

在国策上,如为了使少部分人富起来却导致贫富两极化;施舍式外交使得受益国背信弃义;导弹恐吓台北反而使得台湾军备升级合理化;劳教访民反而促使社会更不稳定;暴力维稳反而招致更大的暴动;不公布官员财产的反贪腐反而引发更大的贪腐;逮捕异己反而招致更多裸官和叛逃;谎言治国导致公信力消失;空话治国导致下级官员更务虚;仇恨教育招致国际围堵。。。

凡此种种弊端,都是动机论者的思维对应模式后产生的反效果,这也反映了最高统治层只具备点性和线性思维、欠缺高层次的系统性思维的后果。正可谓:治国无方,乱国有术。

让我们回过来实用主义的实效哲学,这种哲学因强调效果,也称效果论,滥觞于苏格拉底的效用说(doctrine of effectiveness)。什么是实用主义(Pragmatism)?Pragmatism 一词源出希腊语pragma,意为行动行为19世纪70年代产生于美国,20世纪上半期成为美国影响最大的哲学流派,并广泛流行于西方。20世纪20年代传入中国,以胡适为代表人物,产生过重大影响,但在新中国建立后失去影响力。创始人是皮尔斯和詹姆斯。主要代表有杜威、米德、刘易斯、莫里斯等。其要义如下:

强调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并把透过有方向行动的结果而显露出来的经验与自然的连续性,看作反省的起点。(也就是要预见行为的后果并调整行为使达到效果)

经验是有机体和环境之间的持续互动,也就是主体与客体都在此过程中被构成。
因此,知识乃是被利益与价值所引导。

客体的实在不能先于经验而被了解,惟有将真理视为在实验上决定条件之满足,也就是看做探究之结果,才能加以证成。

真理是在经验过程中被确定的信念,因而是会出错的,有待进一步修正。(注意:出错的不是真理本身,而是我们的认识)

简单的说,实用主义把人类经验(认识活动)了解成具有历史偶然性的发展历程,从而强调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行动、事实与价值、道德与效果的相互关联性。必须澄清的是,它并不反对动机,而是不认为单纯的动机必然会导致效果,它要求的是预见并调整会导致效果的动机

实用主义者认为人的行为与动物的本能活动的区别在于人是运用反省、思维来作为其行动的导向的,是有目的的,是应付环境的工具。人们由此提出各种概念、思想、理论,发展科学、制定科学的方法。概括的说,实用主义者认为真理有实用性、效用性,是多元的,在未确定之前是暂定的。

这种哲学由于强调效果,因此扬弃虚幻的玄学,要求思想具有可操作性,表现在行动上自然就务实,效果也必然显著。美国能成为世界的文明中心就是得益于它。反观中共国,执着于已经被证伪的马克思主义,思想上陷入了辩证法的泥潭,虽然高举道德的旗帜,结果却举国道德沦丧。这充分证明了动机论不只救不了中国,也救不了马克思主义。

『本文链接:《神经错乱的马克思主义》(8/2011)、《反逻辑的辨证法》(8/2011)、《虚假与失败的范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7/2012)』


2012年9月10日星期一

逻辑证明能够判断一国政体之真假吗?不能!




有些国家自称“共和”,有些国家自称“民主主义”,也有些自称“社会主义”,到底这些说法是真的吗?我们应如何去找出答案?是根据它们的官方理论?还是根据事实观察?搞清楚这些问题,就等于知道了它的真理。

什么是真理?简言之,就是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各种事物都有它本身之“理”,苹果会下坠是因为有引力,引力就是物体下坠之理。我们从对一物之无知到有知,就是对该物之理的把握。这个“理”是各种条件下的产物,只要条件俱足,就必有是理,西方人认为这是事物本有之真,是一种事实,所以叫做“真理”(Truth),中国古人则称之为“道”,也叫“道理”。可以说,道理就是认识到:真理就是事物的真相,了解事物的真相就是把握了真理。

由于我们人类的知觉系统和智力的局限,我们对真理的认识也受此所限。目前我们所能掌握的认识真理的方法有二:一是认识到事物的先天必然之理,如数学、逻辑等,我们称之为“逻辑真理”(logical truth);另一是认识到事物的后天非必然之理,是逻辑或数学以外的其它学说,我们称之为“经验真理”(empirical truth)。

前一种我们以演绎法作出逻辑证明(logical justification)
以得出答案,后一种我们则以归纳法作出经验证明(empirical justification)。所谓“证明”(justification),就是通过理性的程序揭开问题的内部构造之凭据。

逻辑的证明必须运用定规法,诉诸某理论系统的演算规则,单个理论系统虽然有局限,但结合多个理论系统仍可扩大演算功能。由于演算规则是固定的,因此逻辑的证明具有必然性,只要程序正确,就能获得答案。例如:2+3=5

经验的证明必须诉诸感官,感官虽然有局限,但我们可以应用仪器扩大感官的发现功能。由于外部世界充满变数,因此经验的证明只有偶然性,有时只能以几率方式获得。例如:“这里现在有没有下雨”的命题,我们可以伸手感受天空有没有下雨或者用仪器测出空气中的水分含量就能得出一个含概率的答案。

演绎法(deduction)是运用一般原理来分析和说明特殊或个别对象或现象的思维方法。例如:凡动物都会动,乌鸦是动物,所以乌鸦会动。归纳法(induction)则是从个别的或特殊的经验事实出发而概括出一般性原理、原则的思维方法。例如北京的乌鸦是黑的,南京的乌鸦是黑的,东京的乌鸦是黑的,所以东亚的乌鸦是黑的。


演绎的逻辑推论只强调形式是否正确,所以会出现形式正确但于经验不符的结论。如下例:如果猪大于牛,并且牛大于象,则猪大于象。(若A大于B,B大于C,则A大于C)这是一个有效的推论。有效的原因是因为前提蕴涵着结论(蕴涵是包容的意思)。

可是,经验告诉我们这明显不符合事实,所以,这时候后天经验的判断必须介入,才能使推论除了有效之外还能正确(correct)。要言之,只有演绎论证强调有效性(validity),归纳推论则要说“正确”。也就是说,真理的获得必须是结合逻辑推论与经验推理两要素的演算方式,缺一不可。

至此,我们可以了解,现实事物单靠逻辑是无法判断命题之真假的,因为逻辑有效也有可能经验不正确。21世纪西方逻辑经验学派之所以会占据哲坛主流就是因为看到了这个道理。

其实,这个说法古已有之,孔夫子就要求事物必须名实相符,循名以责实,不能挂羊头卖狗肉,要求东西必须先“正名”。古希腊的苏格拉底也有类似理论,他强调“辞事相称”,认为名字带事物本性才能有真理性。

回到我们原来讨论的内容,一国自称是“人民民主主义”、“共和”、“社会主义”能够单独由逻辑推论证明了事吗?相信这时候大家会摇头说:不能。是的,要确定一国是什么主义,还必须要经验做出判断,挂羊头卖狗肉是不行的,如果一国政府照顾的重点是上层阶级,那么它就不是社会主义,如果它实现的政策造成贫富严重不均,就不能叫做“共产党”,如果它独裁极权,就不是“民主”,人民也无法“共和”。

一党统治下的政体为什么总是伴随着谎言,我想大家已经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中共国为何惧怕经验主义』(11/2014)、『统一指挥下的角色扭曲』(11/2011)、『本文接:《民主指数》(10/2011)』


2012年7月15日星期日

虚假与失败的范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世界上只有两种社会主义,一种是从属于个人主义的社会主义,另一种从属于集体主义,后者又分两种,共产主义的社会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社会主义。从理论与实践看,从属于集体主义的社会主义因具有反逻辑和反人类的非理性特质,是极权主义形式,因此注定了它的失败。

中共国在前三十年奉行的是共产主义的社会主义,机制运转彻底失败,后三十年开始转型,喊出了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口号,可事实上它只不过是从共产主义转型为法西斯主义,虽然获得了经济上的短暂成功,但极权形式不变,仍然是从属于集体主义的社会主义。

不管是转型前还是转型后,这种形式的社会主义,并没有社会主义的成效,因为它的受益者不是大多数的下层人民,而是极少数的统治阶层,只能说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花招。由于名实不符,因此这个社会主义也是虚假的。

御用学者试图以“范式”的说法来为这种虚假的社会主义开脱,以为能够找到“第三条路线”来摆脱它种种违反逻辑的困境(他们的说法是:“超越逻辑”)。这种说法正确吗?还是乌托邦式的空想?

究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不是一种范式呢?先请读者耐心听我解释范式理论。所谓范式(paradigm),原文来自希腊文,含有共同显示的意思,由此引出模式、模型、范例等义。其原创者库恩(Thomas Kuhn,1922-)对它并没有精确的定义,他认为范式概念与科学家集团科学共同体的成员们所共同具有的东西。也就是指在科学发展的某一历史时期该学科领域中持有的共同基本信念、理论、观点和方法的科学家集团。

库恩批判归纳主义(不断积累论)和证伪主义(不断否定论)的局限,提出新的科学发展模式。他坚信科学发展的实际过程是一个进化和革命、积累和飞跃、连续和间断的不断交替的过程。因此提出了科学的范式理论。

例如托勒密的地心说是早期天文学家集团的范式,它为他们规定了基本的理论、观点和方法,从而为他们提供了考察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模型或框架,并为当时天文学的发展规定了方向。但是这个范式后来面对局限,到了哥白尼,日心说则变成了新范式的出现。

范式的不同是由于心理上信念的不同,不同范式具有互不相容的概念和术语,它们内部的逻辑是互不相容的,也就是新旧两种范式是互不相通、互不通约的,尽管他们使用同一的语词,但语义是不一样的。例如爱因斯坦相对论和牛顿理论之间的 不可通约。他们虽共同使用了时间空间质量能量等概念,但含义根本不同。

库恩否认不同范式理论的进步性,但承认科学发展的进步性。也就是承认新范式是人类用以处理环境更有用的工具。

 范式是一门学科成为科学的必要条件,任何一门学科只有具有共同的范式,才配称为科学。其出现与发展过程有以下几个阶段:
  1. 前科学时期对问题有争论,莫衷一是。
  2. 常态科学时期范式出现,有共同信念。
  3. 反常和危机不符合预想的现象频繁出现。
  4. 科学革命抛弃旧范式。
  5. 新的常态科学时期建立新范式,新共同信念。

了解了什么是范式,现在让我们回头来看看中共的理论是不是范式从共产主义的理论发展看,它是一个不成功的范式,尽管它貌似建立了一个有共同信念的“科学家集团”,在语词上也使用了貌似一样的字眼,诸如“人民”、“政府”、“共和”、“警察”、“民主”等,但遗憾的是,它并没能解决任何理论和实际问题,在真理的领域上不止没有前进,反而是向后退了。

而“改革开放”后所谓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更是糟糕,它一方面借用了大量的国际理论,另一方面又固执地坚持共产主义的思维模式与基础理论,形成了一个充满矛盾的混合体,尽管动用的人力物力甚多,但却连范式都谈不上,所构建的社会主义,只能说是虚假的空词(empty term),纯粹是概念上的产物,欠缺实质。

即使我们退一步承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范式,那么它也很显然已进入了第3阶段。理论已经完全无法解释它自身的运作,反常和不符合预想的现象频繁出现,危机也全面升级,面临另一个科学革命的阶段了。

中共理论家的最大问题是误解了范式的“逻辑不通约”,以为既然逻辑不通约,就可以任意反逻辑,而冠之以“超越逻辑”的说法,形成了“逻辑学的范式”,这是非常荒唐可笑的,要知道,理性世界只有一个,逻辑也只有一个,不管是地心说还是日心说,都还是要遵循共同的逻辑世界的。

根据现有的逻辑思维,否定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社会主义以寻求出路,这做法肯定是徒劳无功的,因为逻辑上已经清楚表明着是不可能的。一物要嘛由内而外地发展(个人主义);要嘛由外而内(集体主义),没有其它可能。除非中共国是阿凡达,才有另类逻辑的可能,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它就不应接受当前建立在逻辑上的一切文明成果,而另行根据自身的“异禀”发展出“奇葩”。

『本文链接:《中共转型,转成什么型?》(8/2011)』


2012年7月13日星期五

美国职场权利法案的“十诫”

由于担忧下一代人的生活会不如他们的父辈,美国人在执行了超过200年之久的自由人权条款上又加上了职场权利法案Workplace Bill of Rights以确保他们继续保持公平和正义,从而维护美国梦得以持续。这个法案因为具有十项基本原则,笔者戏谑之为十诫,内容如下:

1员工应被诚实对待并受尊重。
在工作场所,人们应当待人如己。那里应该是免于被辱骂,威胁,陷害,和任何形式的欺凌的地方。各种工作应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和发展员工的潜能,并应尽量减少苦役和停滞。雇主在有关工资,福利,晋升和责任上必须作出承诺,并兑现之。

奖励员工的创造力、奉献精神、精益求精的经济制度没错,这会使同样辛勤工作者如旅馆清洁工、食品制造者,或儿童护理员不必生活在贫困之中。每周40小时工作的人应该负担得起自己和孩子的住房并安全和舒适地居住,衣食无忧,有医疗保健、退休保障、教育、可靠的交通,并至少有一些休闲活动和储蓄,而不需依赖政府或慈善机构救助。

3.工作场所不受歧视。
1964年民权法案通过消除就业歧视。超过40年来,每年成千上万的歧视事件必须制止。所有员工应在没有偏见、成见或刻板印象下受到公正的评估。

美国比其他任何发达国家的医疗保健花费更多,但却有更多的人投保不足或甚至无医疗保险,这是可耻的。政界和商界领导人必须携手合作,制定策略以使工作者负担得起医疗保险。

5没人应一辈子工作。
员工应得到足够的薪酬以使他们能有积蓄能享受退休生活。那些推迟退休员工养老金而代之以各种补偿金的公司,必须落实履行义务。社保资金必须完全补回给员工。

6员工应能尊严地离开工作
要每个员工找到理想工作并工作至老要每名员工找到理想的工作并工作至老是不实际的,但是我们还是必须废除暴政式的就业分配。尽管大多数人几乎可以因任何理由被解雇或甚至没有理由。如果解雇是有道理的,那么被解雇者应获得足够时间的通知,并能有尊严地离开,这个做法必须得到支持。与此同时,各方尚应提供有意义的职业培训、职业辅导、遣散费和福利、失业保险等。

一份工,不应该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雇主应提供所有防护设备和必要培训,以减少员工受到伤害或生病。必须确保健康和安全法律的执行,因追逐利益而犯法的人受到的惩罚必须高于利润所得。若在提供最好的预防措施后员工仍然受伤或生病,则应给予员工足够的赔偿。

8工作之外还有生活。
我们的社会之所以优越是因为它能够让人们得享天伦之乐,能够以公民身份参与社区活动。企业鼓励员工们在生活上公私分明,员工会更有效率,倍感满意和忠诚。雇员带薪休假方面,美国落后于其他先进国家。当人们有病、伤残、家有老小或病患时,他们需要请病假。休假是为了照顾他人,没什么大不了,这是生活的一部分。雇主不应越权控制员工的时间,而应尊重员工的隐私权和自主权。

9员工们有权共同维权。
有些东西我们视为理所当然,如周末假或每日八小时工作,却没察觉这是男女两性牺牲了他们的其他情趣,甚至生命而换来的劳工权利。这个权利成了20世纪美国经济占主导地位的骨干力量。即便是今天,若不能共同努力以保护员工的权利来改善工作条件,员工仍有被不公正对待的风险。对于那些想寻求传统工会组织或其他集体行动以维权的行为,雇主和政府必须继续遵守既有的劳工权利。

员工不应为自己的维权行动而害怕受到惩罚,他们应挺身而出维护自身的权利。雇主更不能以辞退员工来迫使他们放弃维权要求。员工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应能有公平和易行的手段来维权以伸张正义。控方须有资源和承担来行使正确的职责。法院之门必须敞开以维护正义,违法者必须受到惩罚以儆效尤。

上述这些并不是应然空话,而是具法律效力的文字(原文后记)。

综观美国社会,我们可以发现十诫基本上得到了落实,尽管有个别违法现象发生,但美国的职场和雇佣制度仍然是世界上最吸引人的,这也是外国移民大量涌入美国的原因。

反观中共国,雇佣观念仍然停留在中世纪,雇主操纵生杀大权,不只是小企业不重视员工权利,就是国企和官方机构也是生杀予夺,政治挂帅,毫无公平与正义可言。举例证明,据本届人大代表马宗林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上指出:有家央企,150万员工中正式合同工才70万人,其他都是劳务派遣,两者收入一年相差5万元。也就是说,央企利润相当一部分就来源于用工当中的人力资源差。同工不同酬,这样的制度,就是社会不公不义的根源!21世纪的今天,这样的国家如果还宣称自己实行的是社会主义,那只能让人觉得厚颜无耻!

『本文链接:《人权与人权灾难国》(8/2011)、《不可不知的员工人权法案》(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