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9日星期一

中共在政治辩护上的逻辑谬误

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中共为自己作无罪辩护的一个花招,那就是每当国际社会指责它犯错的时候,它就以"你又何尝不是如此"来证明自己的正确。


比如以美国为首的国际社会指责它严重侵犯人权,它就推出美国人权报告,意思是你美国自己也不干净,又凭什么对我指指点点。且不说中共这些指证构不成实质上人权侵害的罪名。就先说这个动机吧。认为别人错所以我也可以错,这个思维方式就已经是犯了逻辑上"非形式谬误"(informal fallacy)的"相似非难的谬误"。

所谓"相似非难的谬误"(Tu equoque fallacy)就是在一个论证中,论证的反对者不针对该论证回答,而持的反对理由是对方也有类似的行为,以"彼此彼此"(you are
another)或"你自己也如此"(you yourself do it)的相似来非难对方。


例如:父亲劝儿子:"把英文学好最重要。"儿子回答:"你呢?为什么不学。"又如:强盗对警察说:"你们说我杀人,你们自己一年又处决了多少人,还不是一样!"

这样的思维方式,即犯了"相似非难的谬误"。一般上,中共应对国内和国际社会的各种指责,都犯上了这种愚蠢的错误。

这样的抗辩方式,对于民智未开的国民来说,有很大的欺骗性和愚民作用。但是,即便是使用这种招数,它也越来越力不从心,理由是指责它犯罪行为的,更多是国际的非政府组织(NGO)而不是某个国家,这一来,它就哑火了。就像今次,它只能向美国还火,但对于国际人权组织有根有据的控诉,它就只能极力掩盖声音内传。


『本文链接:《毛泽东军事思想的致命性谬误》(9/2011)』

10 条评论:

  1. 说的好.土匪的逻辑就是看见别人屁股上面有屎就觉得自己脸上有屎浑身是屎是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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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人认为作者的思想虽然有一定的正确性,却也有着极大的偏颇。
    首先,人权问题一直存在,也将一直存在,国家能做到的只是不断改善。中国有人权问题,不可否认,同时美国也有人权问题,甚至全世界的国家都会有人权问题。其实两个国家的冲突在于美国先挑起了对中国人权问题的指责,以此抹黑中国,没办法,中国才予以回击。其次中国人权问题正在不断改善。事实上人权问题是一个国家的内政问题,他国不应该过多干涉。美国在制造多余的争端。
    其实,我也知道我发了这些一定会被博主删掉,但是无所谓,因为我就是发给博主看的。顺带一提,我也是汕头人,建议你不应过于偏激,理性看待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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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看你写得认真,相信你是被彻底洗脑的墙国人。不觉替你感到可怜复可悲。你对人权和世界问题的认识诚如马尔库塞所说的:单面向的人。。简单回复:人权问题是上个世纪中叶才由联合国颁布出来的国际法,任何会员国对必须遵守;若不遵守,任何会员国都有权加以揭示并指责,也就是说,人权问题不是内政问题。。美中对峙是因为中共国一直是极权主义政体,之后更彻底转变成法西斯主义国家。。最后想给墙国人启蒙的是:我的个人背景与文章论点没有任何关系,针对我的背景发出的言论都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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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首先,对于你的回复表示感谢。同时对于你所谓的墙国人的说法感到不适。本人的说法哪里不对,可以指出,没有必要强加所谓的称谓。这给人一种不平等对话的感觉。是否洗脑应该有事实依据来支撑,而不是单凭你的一面之言来下论断。
    其次,如果真如你所说,人权问题不是内政问题,那么中国也有权对美国发出人权报告。并且人权问题是不是内政问题目前还是学界争议。正如我之前所言,人权问题一直存在,国家要做的是不断改善人权问题。
    第三,你说中国是一个极权主义政体,会转变为一个法西斯主义国家,那么请给出你的事实论据。没有论据的论断只能是一面之言。
    最后,我只是说我是汕头人,并没有对你的背景做出任何评论,就更没有言论上的错误可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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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伟大的韭菜,不惜违法翻墙出来维护镰刀的利益,感动世界。不过你此举违反墙国法了,不怕韭菜主割死你个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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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如果你是生活在墙国内的人,由于信息被控制,使你相信中共讲的话,那么这就是被洗脑了。。人权问题与政体有关,中共国由于实行极权政体,因此必然没有人权(而只有君权/皇权)。。你既然能翻墙,我建议你把我相关的文章都读一读,即可解惑。。《启蒙年代:邪路上的风景》目录https://ngkeehow.blogspot.com/2014/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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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这里你犯了过于简化的谬误:“XX极权,XX必然没有人权”
    世界人权宣言只是大略说了保障人权,但具体的解释由谁来解释呢?
    比如第三条:人人有权享受生命、自由和健康权。
    这里人人应该从哪算起呢?如果从受精卵开始算,则应该禁止任何流产手术;如果从出生开始算,则应该保障孕妇有选择流产的权利。事实是,不管怎么选都会带来道德伦理上的问题。

    我举这个例子,一方面是想说,没有完美的人权,中国发美国人权报告也是想指出这一点;另一方面是想说,中国对人权宣言有自己的理解没有问题,中国可以和别国想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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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想回复上面的黄继豪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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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共是极权政体是一个事实,就像陈述美国是民主政体一样,所以没有什么所谓“简化”的谬误,至于有关极权是什么的内容,我多篇文章都有论及,请参阅我的其它文章特别是关于共产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论述。

      人权是相对于君权或皇权来说的,具体落实在宣言里,只要是联合国成员国,就必须遵守。中共在入世前,都签署了所有条款,但其后却拒绝执行。理由很简单,因为如果它执行,就无法一党独大,恣意妄为。

      你说的第三条,并不模糊,人人指的是出生以后的众个体,也就是说国家不得随意因信仰、种族、思想等理由逮捕人并使之死亡或消失,也不能使之自生自灭,国家有责任义务照顾其国民。没有履行这个职责的政权将自动失去其执政的合理性。

      宣言是众成员国一起拟定的,当时大家并不纠着堕胎问题,无论如何,个别宗教组织是反堕胎行为的,如天主教徒,因此这些信徒较多的国家自己出台了限制堕胎或在怀孕几个月就不得堕胎的法令。中共因为一胎政策,是世界上实行强制堕胎的政权,而且在实行时不顾怀孕期限,堕胎比例人口也是世界之最。

      中共国拒绝落实人权条款并不是因为它“不完美”,而是因为它不愿意放弃君权/皇权。我们要讨论的不是完美与否的问题,而是有没有执行的问题,没有完美并不是签约后拒绝执行的理由。

      再补充一下,宣言以后还有另一个早已付诸实行的条款,写得更是具体,我的博客里也有介绍,我希望你能认认真真读一次。

      中共拒绝执行它自己同意签署的国际法,除了人权法,还有海洋法、难民法、世贸协议等,使得它成为了世界的公敌,世人彻底看请了它的魔鬼面目,它离灭亡已经不远了。你也必须完全与它脱离关系,不要再为虎作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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