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日星期六

儒家思想无法与马克思主义兼容的逻辑原因


进入本文之前,必须先把握一个关键词:个人主义。
在大陆,有些字义偏离本义,扭曲得非常厉害,如“功利主义”、“个人主义”、“实用主义”、“消费主义”等等。在这里面,误用得最频密的,又莫过于“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这个词。更糟的是,由于大陆母文明的输出,又造成海外汉字圈也错误中毒。

由于奉行集体主义的价值体系,教育体制一开始就有意扭曲“个人主义”这个概念,把它曲解成是“自私自利”的“自利主义”(egoism,又称“自我主义”),这使得学生从小就没有正确理解并把握好它的真正意义。半个世纪下来,“个人主义”几乎就是在错误地使用和错误地散播,以致到最后,连一些学者也误以为是,并据此制造出一大堆错误的学术垃圾。(当然,这里面也有些是别有居心的恶意之作)

到底什么是“个人主义”?个人主义又称“个体主义”,它并非伦理学的概念,最早是政治哲学范畴的,后来其理念扩大并适用于经济学和社会学。它主要强调个体的价值优先,并在此基础上确立自由、民主与安康状态。与强调国家、社会优先的集体主义(collectivism)相反。

也就是说,个人主义强调的组织秩序是:先个人,其次是家庭,再次是邻里社区,最后才是国家;而集体主义则反之。用集合表示,就是先有靶心的个人,然后向外扩张到第二圈的家庭,第三圈的邻里,第四圈的社区、最外围一圈才是国家;极权主义则是先有最外围一圈的国家,然后向内收缩成社区、家庭、最后才是个人。

这两种列序,无论从经验事实还是从逻辑演绎,都证明“个人主义”才是正确的。在经验上,“先有国后有家”的说法并不是事实,“先有家后有人”也是倒因为果的谬误,人类学和历史学的研究证明了“家”、“国”的观念和现象都是后来才有的。

在逻辑上,“国家”本身并不自有,它没有主体性,其最基本的组成元素是“个体”,“个体”才是“国家”基本原子。因此,一开始就确定“国家”是“最外围核心”的前提缺乏逻辑的论证性,因为国家之外还有更大的“国际”、“星际”乃至无穷尽,这个“最外围核心”的说法陷入独断。

由于有了“个人主义”这个母价值,由此衍生出来的各种以重视各种个人尊严的子价值如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也就因其内在的逻辑联系性而具备了合理性。21世纪的人类文明其实也就是建立在这个价值体系的基础上面。由于这个价值体系是建立在逻辑的基础上,因此它也是理性主义和人本主义的。

与此相反的是集体主义,由于强调集体先于个体,因此它所衍生出来的各种以重视国家荣誉的子价值如奴役、集权、君权、人治等也自然在相反的逻辑架构上产生,但是由于统治者不愿正面承认这些充满负面的价值,它只好通过伪装来躲避逻辑上的指责,所以诸如“中国特色”、“东方价值观”、反“西方民主”,甚至要建立“自己的话语权”等说法就层出不穷。但是伪装只能靠言辞欺骗,无法改变实质。

在逻辑上,一物之为真有两个条件:一是内在演绎有效;二是符合外在经验事实,两者缺一不行。这也是古人所谓的“名实相符”、“循名责实”的真理追求。采用集体主义者走的明明是“挂羊头卖狗肉”的相反之路,却非要说自己是“另类民主”,显然已经是走上反逻辑之路。由此,在这个价值体系上,它是非理性主义和非人本主义的。

儒家思想到底是肯定那一套价值体系呢?一般学者都说儒家有“民贵君轻”的“重民思想”,这话固然没错,但真正体现儒家民主精神的,还是它肯定了“个人主义”的根本性质。儒家道统从孔子的“克己复礼”到孟子的“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到明儒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无不体现出一种由内而外的“推己及人”扩张思维,而其对个人的各种具体要求,特别是尊严的确立更是真正体现了个人主义的人本精神。

明乎此,就可以了解“由内而外的儒家”与“由外而内的马列”两者是完全不能兼容的,大陆如果不放弃马克思的集体主义而想复兴儒家,逻辑上的不可能确定了那只是一个虚假的民主橱窗。而所谓马克思中国化如果抽离了儒家的实质来谈,那也是虚假骗人的。(完稿于2011年孔诞)

本文链接:《真假儒家,你认识的是哪一家?》(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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