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7日星期四

中共社科院在“人治”辩护上的歪理伎俩

中国社科院学者房宁认为:不应妖魔化“人治”,神化“法治”,“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好比汽车大还是司机大。人治就是一个经验性的治理,法治就是一个规范性的治理。法治不是一个点,不是一个线,而是一个可能性的空间,那么在这个空间中就是人治。

这个为“人治”的辩护对不懂西方政治学“人治”和“法治”的中共国人来说,还真是具有很强的蛊惑性。再加上讲者是顶着社科院学者的头衔,那就更加使人不疑有他了。可惜,这个为“人治”的辩护是错误的。

错在辩护者故意曲解“法治与“人治”的本义(笔者不能相信一个社科院的学者会不懂得“法治”与“人治”这样简单的概念,只能认为他是想做出“政治正确”的曲解),故意使用“望文生义”的诡计,认为“用法律治理”就是法治,“用人治理”就是人治,不管用什么治理,到最后都离不开人的操控因素,所以就出现“一个可能性的空间”,“这个空间中就是人治”(房宁语)。

房宁的这个说法完全背离了“法治”与“人治”的本义。先说明“人治”与“法治”的内涵。简言之,“人治”的“人”并不泛指所有的人,而是指不受法律约束的最高统治者,也就是皇帝(在中国现在叫做“主席”)所以“人治”指的是帝皇之治;而“法治”指的并不是以法律治国,而是指所有人包括皇帝都必须遵循自然的法则办事,这个法则包括权力的行使和更替。(较详细的解释请参阅拙帖《法治不是法制》2011/8)。由于在英文里“法律”和“法则”都叫做Law,当中国人谈论这套现代的政治学概念的时候就将之混淆了。
“人治”与“法治”由于互相对立,是一种非此即彼的选择,就成了一种对立关系,那就自然是无法调和的。因为要“人治”,那权力自然就不受制约,皇帝自然就能为所欲为,无法无天。而要“法治”,则皇帝就无法唯我独尊,如此一来,皇帝也就不是皇帝了。

但是房宁却硬是不承认它们之间的对立关系,他将这个“法治”和“人治”比喻为汽车和司机,两者缺一不成,各司其职,相辅相成,不能论断何者为大。也就是将“对立关系”曲解为“包含关系”。这个说法其实是在为“人治”的罪名和弊病做开脱,显示出的是辩护者的诡辩和虚伪。

再分析房宁说的“人治就是一个经验性的治理,法治就是一个规范性的治理”。这个说法也是具有欺骗性。事实上,不管是“人治”还是“法治”,这些概念都是规范性概念,也都是后天经验命题,“人治”也可以是“规范性治理”(就是“法制”);“法治”又未尝不是“经验性治理”(权力的行使与更替方式何尝不是靠历史经验归纳出来)。房宁在这里只是企图以“经验”、“规范”来进行传统中国对联式的文字游戏来糊弄忽悠而已。

房宁在这个命题的辩护方式,使用的是歪理伎俩。非形式逻辑里有一种谬误叫做“歪理伎俩的谬误”(fallacy of pettifogging),即是在一论证中,不讲理地使用双重意义的词语,或该词语的意义原始本没有理由可怀疑的,而使用该词语超过了它的原有意义,便犯此律。在本例中,房宁对“法治”、“人治”、“经验”、“规范”等词语的扭曲使用,犯的就是这个谬误。

房宁为什么要为“人治”体制辩护?理由无他,因为中国的历史发展直到今天,仍没有摆脱“人治”的统治方式,不管是毛泽东还是江泽民,都是一句话就能把国家神圣的领土无条件拱手送人,也能够一拍板就可以发动各种政治迫害运动,更能够肆无忌惮地挥霍国家财富。什么国家宪法议会制度,在独裁者眼中,都不过是橱窗摆设罢了。


『本文链接《法制不是法治》(2010/12)、《世袭的专制宝塔》(2010/12)』

2015年9月8日星期二

“历史虚无主义”是一个伪概念

不久前北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梁柱教授的一篇文章《盲目追求真相不讲立场就是历史虚无主义》引发大争论,民间认为遇到大事老百姓追求真相不应该吗?难道事实真相能因为立场不同而不同吗?反驳者发出诘问:煤球是黑的,雪花是白的,难道得用你的立场看它们是什么颜色?

的确,该文完全显示出中共这些马列理论家们在真理问题上的无知与幼稚。且先不论“历史虚无主义”是什么东东,这种以立场决定真相是否应该追求的态度就完全违反了对客观真理的认识与追求的科学致知精神。

首先我们必须理解,“真相”与“真理”其实是同一样东西,在英文两者都叫做Truth,是学者们毕生所孜孜追求的目标。不管是先天的逻辑真理,还是后天的经验真理,都是只有一个客观的truth,所以才说真理是唯一的、也是不变的。而“立场”却是主观可变之物,它的正确性经常跟着主体而改变,比如共产党前30年是要消灭资产阶级,后30年它本身却变成了资产阶级。

明乎此,就可以知道,以“立场”来决定“真相”是荒诞可笑的。因为它正好颠倒了研究的目的与成效,变成了是“真理”服务于“立场”而不是反之。真理变成了权力的附庸。这显然是完全错误的。

再说“历史虚无主义”。维基百科和百度对它的解说包括遣词用句大致相同,但是许多说法却没有注明出处,与它一般的严谨态度有很大的不同,让人心生疑惑,推测大概是中共国的文宣组织在百度上杜撰,而后维基借用了百度的说法。

什么是“历史虚无主义”?根据百度说法要而言之,凡否定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决定论的主张就是历史虚无主义。可是我们却发现这词条在世界范围内找不到根据,而且这说法在中共理论界的使用却被扩大,它已经成了用来否定凡是反对共产党理念和要求更正党史事实的矛和盾。由于它成为只适用于中共本身使用的词语,因此能够断定它是一个欠缺哲学普遍性的字眼。

大陆历史学者章立凡先生直接就论断它是中国“山寨版”的词语。这话没错,不过,既然是“山寨”的,那总得有个“正版元尊”才能叫它“山寨”,笔者勉强找到一个可以说是它的前身的一个词语:虚无主义(Nihilism)

“虚无主义”一词最早是德国雅柯比在《给费希特的信》中首先使用。后来尼采才正式把对历史传统和道德原则的否定叫做虚无主义,于是“虚无主义”成了一个哲学名词。19世纪俄国民主派知识分子用“虚无主义”一词表示他们对农奴制度和封建思想的批评态度,而政客和文人则以此来攻击革命者否定一切道德原则。

哲学上对“虚无主义”的界定是,通常指不加分析地盲目否定人类文化遗产、否定民族文化,甚至否定一切思想倾向或社会思潮。由是,若从这个观点看,民国否定中华文化具有优越性的“五四运动”群体和其后全面反封建主义旧社会乃至反中华文明的共产党可以是说是中国“虚无主义”的领军主体。

嘲讽的是,靠“虚无主义”起家的共产党在获得政权后,由于以谎言和暴力治国,反而害怕人民对它历史造假和处处掩盖真相的行为作出指责,于是就伪造了“历史虚无主义”一词来反击。用“历史”来冒充捏造的伪史;用“虚无”来否定掉真实的历史真相;用“主义”的假权威来糊弄并抵挡来自民间不断升级的抗议声音。

“历史虚无主义”既不来自哲学界,更不来自学术界,而是中共御用文人学者臆造来打击别人批评共产党造谣的文字利器,甚至是罪名。由于“历史虚无主义”套用了“虚无主义”的内涵,但在实际使用上又加上“历史”两字否定了它自己,使得其内涵极不稳定,甚至到了自相矛盾的地步,它既是“否定对象者”,也同时是“对象本身”。由于它无所指,正反皆可,因此可以断言的说,这是一个“伪概念”。

明白了“历史虚无主义”是一个伪概念,那么我们就必须彻底摒弃对它的使用,不管是出于什么立场,这才是对真理负责任的态度,也是对中共伪理论的最佳反击。


『本文链接:《大陆“人本主义”面具背后的狰狞面目》、《敲开共党的“硬核”》、《充满阴谋的“形式主义”》、《中共化的马克思理论不具有“特殊性”》』

2015年8月25日星期二

扶老救伤免责:好撒玛利亚人法

中共国人这些年来深深恐惧跌入“扶老的陷阱”中,担心一旦伸出援手救助老人,反而会被老人诬告是肇事者,最后变成小则破财消灾,大则倾家荡产的灾难性事件。这样的心态全面弥漫整个社会,导致出现大量见死不救、道德严重滑坡的社会现象。


为什么会这样?事件可以追溯到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彭宇被他救助的老太太徐寿兰告上南京法庭,结果被要求10日内一次性赔偿45876元。事件之后,社会舆论哗然,一些心术不正的老人们从中得到启示,到处以“碰瓷”方式讹诈好心人,使得许许多多真正急需救助的老人反而失去救援机会。

事情会恶化到这种地步,南京这个案例判决固然难辞其咎,但却不是主因,主因是中共国法律不完备所致。让我们看看外国是怎么一个状况。在美国和加拿大,有一条法律,叫做《好撒玛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Law),这是给伤者、病人的自愿救助者免除责任的法律,使见义勇为的好心人在做好事时免除被追责的担忧,从而鼓励更多人对伤病患者给予救助。

该法律名称来源于《圣经》中的一个好心的撒马利亚人的故事,《路加福音》十章2537节:某犹太人被强盗打劫伤害,受了重伤,无助地躺在路边。同为犹太人的祭司和事神颇为虔诚的利未人路过,却不闻不问。后来一个撒玛利亚人路过,恻隐之心使他不顾族群与犹太族人之间的百年仇怨,伸出援手,将他送进旅店救治,还给他钱财养伤。因为撒玛利亚人的怜悯心超越了族群的恩怨,所以被称为好撒玛利亚人。

尽管这个“好撒玛利亚人法”在美加各州的细则不同,但其基本精神却是一样的。欧洲许多国家,也包括日本、台湾,其国家民法(Civic Law)甚至还进一步要求,见死不救是违法的,公民有义务提供急救,如果救助造成损害,救助者免责。

相信大家现在了解为什么外国人是这么“热心”和“见义勇为”了吧?因为救助免责,而不救助则是犯了刑法罪。当然我们也不能轻率地否定外国人“古道热肠”的人道精神,可是也必须承认完善的法律在这方面起了很大的保护和推动作用。

中共国的问题就在于它不但没有这方面的法律,其现有的法律甚至保护起坏人来,“碰瓷”讹诈的坏人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反而得到行为上的增强。为什么是这样?许多人以为是当政者无能所致,其实是不了解这里面真正的邪恶。

真相是:让人民彼此之间猜忌隔阂,使其陷入孤立无助的“原子”状态,正是一个“反公民社会”所必须的做法,唯有使个体彼此之间互相提防、斗争、告发,才能形成一个统一在中央的集体主义社会。

这样冷酷无情的社会,你还相信它能崛起?能被世界所接受并能在21世纪存活?

『本文链接:《治国无方:中共国的“动机论”统治术》(10/2012)』



2015年4月11日星期六

上帝能使不可能变为可能吗?


这个题目看似宗教命题,实则是哲学命题,更准确的说,是逻辑哲学命题。如果是真正的宗教命题,那是无法用理性来探讨的,康德说得很清楚,人类的纯粹理性是有局限的,无法讨论上帝、灵魂、不朽等命题。逻辑哲学更直接认为这些都是没有对应之物的“空词”(null),是想象之物。

一事究竟是“可能”抑或“不可能”,我们一般上用得很随意,常见的错误是把概率高的事说成是“可能”;把概率低的事说成是“不可能”。逻辑哲学家对此就谨慎得多,对他们来说,“可能”就意味着事物出现了概率(probability),那怕是兆亿分之一,都是“可能”;而“不可能”则是概率为零之事物。

会出现概率的事物,就有“可能性”(possibility),反之,则无。那么什么事物是概率为零的呢?在逻辑上,只要是不矛盾的事物都有可能性,不只是理论的可能性,也包括实践的可能性,理论的可能性叫做“逻辑上可能” (也称“原则上可能”)(logically possible);实践上的可能性叫做“技术上可能”(technically possible)。前者如“时空转移”,后者如“星际移民”。

“逻辑上可能”的事物不一定能实践出来,但“技术上可能”的事物则必定是“逻辑上可能”的。可见“可能”不是指理论能建立或实践能做到,而是指该事物没有出现逻辑矛盾。什么事物是会出现逻辑矛盾呢?如:构建一个“圆形三角形”;实现“人民民主专政”。

现在让我们回到原来的命题,在上帝是全能全知的条件下,上帝能使不可能变为可能吗?这是一个有趣的命题,早在中世纪经院哲学年代,聪明的哲学家就向基督教发出了挑战,提出了后人所谓的“神的难题”。

“神的难题”有四。如下:“神能做逻辑上的矛盾工作吗?”、“神能停止全能吗?”、“神能创造另一个全能的存有(神)吗?”、“神能创造一块重得连神都搬不动的石头吗?”。不难看出,这四个命题都是“两难悖论”,神如果能,则神不全能;神如果不能,则神不是全能神;不管能不能,神都不会是全能。

“神的难题”难倒了当时和其后的神学家多达千年,一直到19世纪末叶,才被逻辑哲学家罗素所破解。罗素用集合的类型论破解了悖论形式谬误。简单的说,就是在一个集合里不能同时出现“A”与“非A”这两类相悖的集合,因为这是违反矛盾律的。一物要嘛是A,要嘛是非A, 不可能有其它,也不能兼俱。(参见拙帖《“没有底线的底线”,该如何破解这说法》(9/2011))。

这里饶有趣味的是,“神的难题”竟然是由著有《我为什么不是基督徒》且以反宗教思想著称于世的罗素所破解,这使得罗素于无形之中成了基督教最大的护教士!我们于此似乎看到了上帝的大能及其计划之神奇与幽默。

“神的难题”遭到了破解(准确的说,应该是“消解”(dissolve),也就是问题一开始就问错了),神能否变不可能为可能的命题也同样能得到解答。前面说过,只有矛盾的事物才是不可能的,而矛盾律则是逻辑的一部分,逻辑世界则是神的世界或是神的部分。据此,我们可以知道,神不会是既是“神”又是“非神”的,神不能否定祂自己,否则祂就不是神了。

圣经《马太福音》十二章里有个故事, 说耶稣赶鬼后,法利赛人说他是靠鬼王的力量所致,  耶稣听后这么回答:“ 凡国自相纷争,必至荒凉; 凡城或家自相纷争, 也难站住; 若撒但赶逐撒但, 他就自相纷争, 他的国怎能站住?” 。意思是鬼王的责任是保护小鬼, 若是加害小鬼,那就陷入矛盾, 不是鬼王了(也即是说,耶稣是靠神的力量赶鬼而不是鬼王)。这段话清楚表明了上帝的矛盾律是必须严守的. 

如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神不能变不可能为可能。也就是,神不能破坏祂自己设立的规律,包括逻辑上的矛盾律,具体表现就是,祂无法构建一个“圆形三角形”之类的事实。矛盾律作为一个支撑起外在世界的逻辑理论,是先天自明的,若逻辑世界崩溃,则一切世界无从存在,包括作为“永恒理神”的上帝。

或许有人会说,哲学上不是有所谓的“可能世界”(possible worlds)吗?既然有可能世界,则一切皆有可能。是这样吗?错了!“可能世界”作为模态逻辑语义学的概念,最早可追溯到莱布尼茨的说法,其后由上世纪克里普克等现代逻辑学家将之完备,可是,不管怎么发展,万变不离其宗,这里面还是有一条规则颠扑不破,那就是不能触犯矛盾律,如此,必然真理才得以在一切可能世界中都为真。

看到这里,相信读者们完完全全明白:上帝是无法将不可能变为可能的,因为上帝不能否定祂自己。之所以会出现那个错误的命题,是因为人们完全误解并误用了“可能”与“不可能”的意涵。换句话说,“可能”与“不可能”是上帝创造出来的规律或者是上帝自身,上帝必须遵守祂自己的游戏规则,否则,上帝与宇宙无复存在。

『本文链接:《非此即彼是正确的逻辑思维》、《“没有底线的底线”,该如何破解这说法?》』

2015年3月18日星期三

批判性思维才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正能量”

中共在几年前创造出一对叫做“正能量”和“负能量”的词汇,所谓“正能量”就是对中共统治的“伟大、光荣、正确”作出直接的肯定;反之,对中共的恶政作出批判的则叫做“负能量”。

在通过官媒的鼓吹之后,这个说法铺天盖地,甚嚣尘上,霎时间国家仿佛“正能量”满满,各种“负能量”的牛鬼蛇神都销声匿迹了。不过,人们不禁要问,“正负能量”这个说法合理吗?它的根据从何而来?共党为何要在这时候高调提出这种说法?

让我们先来看看这说法的推出时间。或许是笔者神经过敏,“正负能量”这说法正是我的《共党无法自我改良,道理就在这里》(8/2011)这篇帖子点击量大增的时候,也就是2012年之间。我这篇文字开宗明义就指出共党无法自我改良的原因是它的反馈系统出了问题,因为反馈一般指的就是负反馈,而共党只有“正反馈”,它只能加强“伟光正”的功能而欠缺纠错的“负反馈”功能。

共党无法回答这个缺乏“负反馈”的指责,于是就创造出一个“正/负能量”的说法来应战,意思是:凡是对它的所有批评都是不良的“负能量”,于事无补;而只有赞美它的言辞,才是具有改进作用的“正能量”。于是,我们又一次看到共党利用语言的诡辩术来达到它蛊惑人心的邪恶目的。

事实上,共党“正负能量”这个说法非常不科学,首先,这个词汇是凭空出现的,其所谓的“Positive energy”或“Negative energy”根本就找不到任何自然科学的理论根据,将之用在社会科学上是显得草率独断的无稽之谈。其次,这个词汇的用法也很有问题。它假设一切对某物的批判性思维对就是“负能量”,可是,批判性思维正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正能量”。

共党草率推出这对词汇是急于维护它统治的正当性,可是它却忘了它的来时路,以致陷入了思维上的逻辑矛盾。共党的核心价值是马克思主义,而马克思哲学的最大特性就是它的批判性思维,它就是对“资本主义”世界作出最严厉的批判才建立它的学术价值的。如果根据共党现时的说法,那么马克思主义就应该是充满“负能量”的学说才对。

共党会承认马克思主义是“负能量”的吗?肯定不会,如果承认那不就等于拿石头砸自己的脚?可是如果承认马克思主义是“正能量”,它又如何能禁止人们对共党社会作出“正能量”的批判性思维呢?共党又一次愚蠢地给自己制造出一个“两难”。

究竟批判性思维是怎么一回事?它可以分成正的?负的吗?要回答这个问题,可以回到历史去找答案。事实上,迟至18世纪,康德才系统性提出批判性思维这个问题,他的“三批判哲学”:《纯粹理性的批判》(1781)、《实践理性批判》(1788)、《判断力批判》(1790)影响了其后的德国哲学,也成为后来法兰克福学派(也就是研究马克思的学派)一脉相承的研究路子。

今人认为马克思学说之所以是从属于“现代哲学”这个范畴也正是由于它具有批判性思维的现代特质,这种特质推动了时代的进步,是真正的“正能量”(如果我们真的要使用这个词汇的话)。但是根据中共的语用方式,它反而是成为“负能量”了!我们看到共党又一次展现他们精神分裂的思维方式。

从共党这么多年统治的效果看,它无疑是彻头彻尾的邪恶极权政体,既反文明又反人类,对这种邪恶的政体作出批判,显示的正是人类文明的“正能量”,相反的,这个政体本身以及为这个犯罪政体作出辩护防卫的,才是该受谴责的“负能量”。

『本文链接:《共党无法自我改良,道理就在这里》(8/2011)、《神经错乱的马克思主义》(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