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民主自由是“政治正确”这些说法的最大错误是误解并误用了“政治正确”这个词语。所谓“政治正确”(political
correctness)是不能望文生义的,一般与政治思想或政治内容毫无关系。它的使用目的是为了避免在下列领域里使用不公正或有歧视性的字眼而变换采用一个较中立性的称呼。这些领域包括种族、生理、性取向、宗教或政治等。
例如:在生理领域,把“白痴”叫做“智障”、把“疯子”叫做“精神病患者”;在种族领域,把“生番”叫做“原住民”、把“黑人”叫做“非裔”;在性别领域,把“夫妻”叫做“配偶”(包括同性恋)、把“妓女”叫做“性工作者”;在政治领域,把“中台”叫做“两岸”(避免刺激对方);在宗教领域,把“圣诞快乐”叫做“节日快乐”(避免非基督教徒尴尬)等等。这样的例子甚多,无法一一。
但是,即便是使用这样一种企图以包容性语言(inclusive
language)来形容“政治正确”的语句,在西方的一些知识分子眼里,也还是充满争论的,他们不否定包容性的文明用语,却把“政治正确”一词当成了贬义词来使用。这又是为什么?
原来,相对于西方民主国家,专政或独裁极权国家所谓的“政治正确”已经变成了真理的代名词,是绝对正确无误的,只有褒义,不具贬义性。它是一个重要且具影响力的概念,其基本涵义是:“做任何事(包括政治层面和非政治层面),都要保证意识形态符合执政党与政府的规定(即所谓的“路线、方针、政策”)。
在独裁极权国家,不管什么事情,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就是“政治正确”,否则,就是极大之错误,必须被惩罚。“政治正确”即意味着“思想正确”(right
thought)。然而,所谓“符合规定”,其规定却是随着中央领导的变更而改变的,不同时期的规定不尽相同,甚至完全相反。如毛泽东时期,“消灭阶级敌人”是“政治正确”,但是到了邓小平时期,却完全反了。
综上所述,可见在不同政治体制的语境下,“政治正确”是不同的两回事,读者们现在该明白“政治正确”是怎么一回事了吧。如果你还认为“民主自由人权法治”是一种“政治正确”,你一定是包藏祸心了。
『本文链接:《“思想正确”这个说法科学吗?正确吗?》(8/2011)』
伊拉克,利比亚都民主了。挺好的!
回复删除日本从皇权到民主,人们生活的水深火热吗
回复删除